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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業開發票卻輸理髮店 1%?法源差距與 20 萬門檻一次看懂

你是不是也有過這種相對剝奪感?你開一間美甲美睫工作室,辛苦做了幾十個客人,月銷售額才剛過 20 萬,國稅局的函文就到了,要你開始開 5% 發票。

但巷口那間每天客滿、要預約才排得到的理髮廳,月營收三、五十萬,卻一張發票都不用開,照樣 1% 查定。

同樣是讓人變美的行業,稅務待遇怎麼差這麼多?今天我們一次釐清。

學習目標

看完本文,你將會了解:

  1. 差別待遇的法源:那道 1% 法定豁免,到底適用到哪、邊界畫在哪?
  2. 兼營的代價:高營收美業為何能隱身、風險在哪?理髮業跨界又會觸發什麼樣的稅務風險?
  3. 開發票後的擴張本錢:三年緩衝期優惠怎麼用、401 表如何成為銀行眼中的營收背書、現金流又該怎麼配置?

一、理髮與美業:法源分歧

1.1 理髮業的免發票身分

理髮業能享有特殊待遇,是因為法規明文把它列為「特殊營業人」。

1.1.1 例外空間的由來

我們先談這一切差別待遇的源頭。這要追溯到 30 幾年前的時空背景。當年政府設計營業稅法,考量到有些行業交易型態零星、單筆金額小,從業人員又多半勞力密集、環境傳統,要求他們一筆一筆開立統一發票,在當時的稽徵成本與行政能力上根本不切實際。

想像一下,民國 70 年代的理髮業,是你小時候巷口那種一張椅子、一面鏡子、老師傅一個人從早剪到晚的家庭理髮店,不是現在的連鎖沙龍,也不是動輒上萬的高單價設計師店。當年的理髮業,指的就是那種小本經營、勞力換錢的家庭理髮。

為了體恤這些行業,立法者在制度設計時就保留了一個例外空間,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裡,明文定義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理髮業的特殊待遇,就是從這裡來的。

1.1.2 雙層法源與效果

這條法規寫得很清楚:所謂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第一款就是理髮業,後面接著沐浴業、計程車業,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定的營業。請注意第一款,直接點名理髮業。

而且這層保障不是單薄的一層,是兩層法源疊起來的。第一層,施行細則第 10 條給了理髮業免予申報銷售額的法律身分,依營業稅法第 13 條按 1% 查定課徵;第二層,《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4 條第 15 款,再明文把理髮業及沐浴業列為得免用統一發票的對象。一層管你的身分,一層管你免開發票。

所以只要你經營的是純理髮業,只做洗、剪、燙、染,即便生意非常好、每個月銷售額遠遠超過 20 萬元的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你依然不受這條線限制,維持 1% 查定課徵、免開統一發票。

這就是為什麼你常看到一些生意爆滿、設計師手沒停過的傳統名店,依然只需要每三個月繳一次查定稅款,依據就是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

除非政府動手修改,否則國稅局沒有法源強制純理髮業開發票。但你想想,政府有可能動嗎?

1.2 美業為何沒豁免

理髮業的法定身分講清楚了,接下來看美業。同樣讓人變美,稅法的待遇卻是另一套邏輯。

1.2.1 明示其一,排除其他

為什麼美業沒有這層保障?因為訂這條施行細則的民國 70 年代,市場上還沒有現在這種精緻的美甲、美睫、半永久紋繡。

對法律來說,這些後來才蓬勃發展的新興美業,並不在當年規模狹小、交易零星的想像裡。法律解釋有一個鐵則叫明示其一,排除其他:法條白紙黑字只寫了理髮業,那你做的是指甲、是睫毛,不是頭髮,就不在這條邊界裡面。

1.2.2 20 萬標準與核定

這帶來的具體規範是:美甲、美睫工作室,在稅法上只可能被歸類為一般營業人或是小規模營業人,所以不像美髮業有特殊豁免。只要你的平均每月銷售額達到 20 萬元的使用統一發票標準,原則上就要開始使用統一發票。

還有一點要特別提醒:20 萬也不是絕對的安全線。依照國稅局近年的核定實務,就算月銷售額還沒到 20 萬,只要你的營業型態已經不屬於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國稅局依然可以認定你具備使用統一發票的能力,核定你開發票。

例如採連鎖加盟經營、用電子系統管理預約與帳務、透過網路平台接單收款,甚至你的營業地址、營業項目,都可能是評估的要素,這不是國稅局隨便說了算,是稅法本來就給了稽徵機關這個權力。

因此,你的營業型態只要不再屬於規模狹小、交易零星,他就能核定你開發票,20 萬只是其中一條線,不是唯一一條。對普遍使用線上預約與電子支付的美業來說,很容易踩線。

1.2.3 達標後的稅負

我們把它放進實際數字看一次。假設你是一位美甲師,自己開了一間工作室,客單價 1,500 元。每天接 5 個客人,1,500 乘以 5,一天就做 7,500;而且你很拚,一個月做 28 天,7,500 乘以 28,月營收大約 21 萬。你的營業額就達標了。實務上國稅局會先輔導、再正式核定,但方向不會變:你要開始使用統一發票。

這時候你的稅金結構會怎麼變?原本月營收不到 20 萬,你是免用發票、每季繳 1% 的營業稅;一旦過了 20 萬這條線、被核定使用發票,你要開立 5% 的統一發票,稅率瞬間變成 5 倍。

更刺眼的對比是:隔壁理髮店營業額 40 萬還能繳 1%,你營業額 21 萬卻要繳 5%。而且這還沒完,接下來會連動到你的營利所得、個人綜合所得稅,甚至勞健保費、房租的全面透明化。

這就是為什麼市場上會有那麼多高營收的美業工作室,想盡各種辦法讓帳面營收永遠卡在 18 萬、19 萬,永遠到不了 20 萬。

二、隱身與兼營的代價

規則講清楚了,但你會發現,美業想辦法隱身、隱藏營收,但理髮業則是自己走出了豁免的邊界。

2.1 拆分商號與實質課稅

2.1.1 拆分商號的樣態

既然前面講清楚了,美業只要月銷售額達 20 萬就必須開發票,那為什麼你走在路上,還是會看到那種裝潢精緻、裡面坐著七八位美甲師、客流絡繹不絕的大型工作室,結帳時卻連一張發票都不給你?因為這些老闆深知 20 萬這條線跨過去的成本太高,所以選擇用各種方式壓低帳面營收。

最常見的作法,叫做空間分租與拆分商號。同一個店面裡,五個美甲師就去登記五家不同的企業社或工作室。對外,掛同一個招牌、共用同一個 IG 官方帳號接單;對內,宣稱彼此只是承租座位的獨立個體。

一家原本月營收 100 萬的店,就被切割成五家月營收剛好都在 19 萬的免用發票小店。再加上堅持只收現金、不裝刷卡機,讓金流留下斷點。

2.1.2 實質課稅戳破假象

先說清楚:拆解這些手法,不是教你這樣做,而是要你看清楚它的代價。稅法上有一個原則性的條款,叫做實質課稅原則。國稅局查稅,不見得只看你登記了幾家公司,還會看經濟實質。

當稅務員在網路上看到你們用同一個品牌名稱下廣告、在同一個系統預約排程,甚至調閱你們當初的裝潢總工程款跟耗材進貨總量時,形式上的切割可能就失效了。

一旦被認定你們是藉由分割來規避稅負,國稅局可以直接把這五家店的營收合併計算。這時候,你不只要補繳過去漏掉的 5% 營業稅,還要面臨罰鍰;情節重大、被認定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的,甚至可能涉及稅捐稽徵法的刑事責任。

順帶一提,複合型美業近年本來就是各區國稅局清查的常見對象,這不是針對誰,是例行作業。

而且,代價不是只有國稅局這一面。被你刻意壓低的帳面數字,同時也在影響銀行對你的判斷,開戶、支票、貸款都會被打折。這件事的影響有多大、開發票的店家又多了哪些籌碼,後面會再提到。

2.2 理髮業的跨界代價

剛剛有說過,理髮業有法定豁免,照理說最安全。但兼營這件事,讓很多店自己走出了那條保護線。

2.2.1 併同核定的觸發

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傳統理髮廳或知名沙龍被國稅局要求開發票?因為商業模式改變了。純粹靠剪頭髮、洗頭髮,客單價的天花板很明顯。

為了提高客單價與坪效,現在的沙龍幾乎都會做兩件事:

  1. 引進單價動輒上千的頭皮養護、頭皮保養,或是精油按摩,甚至在旁邊擺一桌做美甲。
  2. 在櫃檯後方擺滿整片牆的洗髮精、護髮油來做零售。

請注意這個動作的法律效果。根據國稅局的見解,受保障的理髮業僅限於剪、洗、燙、染這些核心勞務。兼售洗髮精、保養品,或提供按摩、指壓、修指甲、臉部保養這些服務,都屬於理髮業範疇以外的營業項目。

一旦這些本業以外的銷售額達到使用統一發票的標準,國稅局就會把你全店的銷售額,包含剪髮收入,併同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自核定之後,全店按 5% 課徵營業稅。你的法定豁免,不是被取消的,是你自己弄丟的。

2.2.2 進貨勾稽的數學

很多老闆不死心,會想跟國稅局周旋:「進貨那些洗髮精跟染劑,都是店裡洗頭用的耗材啊,你要怎麼證明我是拿來賣的?」

不需要證明,算數學就好。稽徵實務的標準查核手法,靠的是同業利潤標準與成本結構推算。我們來算一筆帳:在理髮業,純勞務的材料成本通常很低,以最新的 114 年來說,同業標準成本率佔營收的 20%。

如果國稅局查定你的銷售額是每個月 20 萬,那麼合理的進貨成本,20 萬乘以 20%,應該只有 4 萬。但國稅局一調閱你的上游廠商進貨資料,發現你這個月進了高達 20 萬的美髮產品。這時候數學就不對了:進貨 20 萬、查定營收也才 20 萬,材料成本率高達 100%,這是不可能的。

國稅局會直接問你:多進的那 16 萬貨去哪了?你總不能說是囤積了五年的洗髮精吧。如果你說是用掉了,那就代表你低報了真實的理髮營收,這是漏稅。

如果你承認是賣給客人了,那國稅局就確認你兼營買賣業了,他可以用零售業的毛利回推你的真實銷售額,發單補稅,並核定你整間店開立發票。所以,在金流透明化的時代,不要用傳統的僥倖心態,去賭那條已經越來越清楚的界線。

三、118 新制:方向與轉型

真正決定你未來成本結構的,不是哪一位稅務員,而是整套制度的轉向。

3.1 廢止令的真正對象

政府在 118 年廢止的,與其說是餐飲業的優惠,不如說是稅務員的裁量權

3.1.1 廢止的是裁量權

為什麼我們今天談美業跟理髮業,卻扯到財政部針對餐飲業的這次調整?因為你可以看出來,政府整套制度收攏的方向。

財政部在民國 114 年 12 月 12 日,以台財稅字第 11404664662 號令,正式廢止「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自民國 118 年 1 月 1 日生效。

先看清楚這份要點管的是誰: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這些供應大眾化消費的飲食店。

這套安排從民國 89 年財政部把它們核定為特殊營業人開始,運作了二十幾年。而這份要點,就是過去稅務員查核這些店家的操作手冊。

手冊規定,國稅局要核定一家飲食店改用發票,必須證明它符合五大條件之一,例如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用電子系統管理座位或取餐單、透過網路銷售等。

這給了徵納雙方很大的協商與裁量空間。廢止它,等於把傳統小店這塊擋箭牌收掉,剩下的只有數字。關於餐飲業這次制度調整的詳細分析,我在 EP.95 有做過完整介紹。

3.1.2 三族群的不同命運

這份要點廢止後,實務上代表什麼?我們分三個族群來看,並且把官方公布的數字攤開。

對餐飲業:依財政部的統計,全台適用 1% 的查定營業人大約 7 萬家,其中每月銷售額超過 20 萬的大約 5,300 家,這群店家才是緩衝期結束後的潛在開發票對象。不過要提醒,5,300 家是財政部統計符合核定要件的數字;以實務上看到的低報情況,真正月銷破 20 萬的店,恐怕比這個數字多得多。

要特別講清楚的是,財政部的官方口徑是「118 年緩衝期屆滿前會綜整各界意見、通盤審慎評估」,也就是 118 年之後達標飲食店是否一律核定開發票,目前還留有政策評估空間。

甚至 20 萬的標準,這個自民國 75 年訂定,已經 40 年沒調整了,市場上也有調高到 25 萬的討論聲音,但財政部目前態度保留。

我的看法是:政策評估是政府的事,不是我們可以決定的,所以,你的財務規劃不能押在門檻放寬上。

對美業(非理髮):這是一個明確的訊號。美業(非理髮)本來就沒有法定豁免,過去能隱身,靠的是稽徵量能不足留下的空間。當稅法制度連餐飲這個量體最大的板塊都開始慢慢收攏了,金流日益數位化的美業與沙龍,可能就是查核資源接下來會流向的地方。

對理髮業:法定豁免本身還在。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這次並沒有被修改,純理髮業 118 年後依然維持 1% 查定課徵。

但請回想第二大段:只要你不純,你有賣髮品、有做洗剪燙染以外的服務,你根本不需要等到 118 年,現在就已經踩在稅務風險裡了。

3.2 緩衝期與財務重構

政府知道直接拔毛會痛,所以在收網的同時,留了三年緩衝。但這段緩衝的代價,你得先看懂。

3.2.1 優惠規範四重點

這裡要先破除一個最大的誤會:很多人以為這個緩衝優惠是餐飲店專屬的,跟美業沒關係。

不對喔!財政部在廢止要點的同一天,114 年 12 月 12 日,以台財稅字第 11404664660 號令,同步把原本的「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修正、更名為「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自 1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關鍵就在這份規範的定義:所謂查定課徵營業人,第一種就是每月銷售額未達 20 萬、按 1% 查定的小規模營業人,你的美甲、美睫工作室,正是這一種。所以這個優惠不是餐飲限定,你完全可以申請。

簡單講,優惠的內容是:經國稅局核准後,就算你的月銷售額突破 20 萬,緩衝期內還是維持 1% 查定、免開發票,一路到 117 年底。

要拿到這個優惠,大方向有三個條件:透過行動支付或 KIOSK 業者去申請、營收規模不能太大、行動支付要佔一定比率而且逐季提高。

詳細的申請期限、營收上限和比率門檻,可直接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官網對照確認,這裡就不一條一條說明了。

把優惠和條件放在一起,政策的邏輯就清楚了:這是用稅率優惠,換取你金流數據的透明化,而且是檯面上講明的交換,不是陷阱。

對美業來說,這其實是一個你現在用得到的擴張工具:你不用再死守在 19 萬不敢長大,可以光明正大突破 20 萬、緩衝期內仍然只繳 1%。

但代價是,你導入行動支付的那一刻,就把三年完整的數位金流交給了國稅局。所以這三年的正確用法,不是延後面對,而是趁稅率還在 1%,把體質重整好。

3.2.2 1% 到 5% 的試算

接下來我們來試算一次,當你從 1% 轉進 5% 的世界,財務結構會發生什麼事。假設你的工作室或沙龍,每個月實際營收是 50 萬,單季 150 萬,還在優惠資格內。

在免用發票的階段,國稅局查定你 50 萬,營業稅是 50 萬乘以 1%,等於 5,000 元。一旦你被核定開立發票,每個月 50 萬的營收,營業稅是 5%,50 萬乘以 5%,等於 25,000 元。

就算你很努力去收集耗材及各種開銷的進項發票來扣抵,以美業來說,能取得營收的四分之一的發票金額來扣抵,就算是很多了,因此你扣抵了 6,250 元,25,000 減 6,250,你實際每個月還是要繳 18,750 元。從 5,000 變成 18,750,你的營業稅現金流支出,增加大約 2.7 倍。

而且營業稅只是第一層。當你變成開立發票的營業人,你需要請事務所記帳,每個月大約 2,500 元;你需要付費使用電子發票平台;更關鍵的是人事成本的透明化。

為了降低課稅所得,必須把費用報進來,所以你會如實申報員工薪資,這會帶動勞保、健保,還有 6% 勞退的提撥。當然,還有工作室租金可能也會跟著報。

為什麼這邊特別提到勞健保和租金的問題,因為小規模營業人常常都沒在報薪資和租金的,所以這是一個很大的漏洞。

另外,你自己身為負責人領的每一塊錢薪資,通常也會讓公司再多繳 2.11% 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這一整組由 5% 營業稅啟動的連鎖反應,才是真正改變你獲利結構的主因。

所以這三年該做的事很具體:盤點供應商、改找開得出發票的上游、把進項憑證的收集機制建起來、重新算一次定價。

等到稅率回到 5% 的那一天,你手上有足額進項可以扣抵,實際稅負就不是 5%,而是落在 2% 到 3% 之間。

四、開發票之後:擴張的本錢

前面三大段講的是規則、風險與政策。但如果今天只停在「你該開發票了」,那就只是稅務科普。這一段才是我真正想給你的:開了發票之後,你手上會多出哪些別人拿不到的籌碼。

在進入細節之前,可以先思考一下。回頭看第一段跟第三段出現過的那些核定條件:連鎖加盟經營、用電子系統管理預約與帳務、透過網路接單銷售。你發現了嗎?這些擴張的動作,本身就是法規認定你該開發票的條件。

意思是,制度早就把規模跟透明綁在一起了。當然,你可以選擇守在一個人的小店、靠技術過得很好,那完全沒問題。

但只要你想擴張,多請幾個人、多開一家店、上線接單,制度就會把開發票一起綁上來。所以你真正要回答的問題,不是「要不要開發票」,而是「你要不要長大」。

如果答案是要,接下來這四扇門,就是你長大的本錢。

4.1 開發票打開的四扇門

當你跟銀行打交道時,銀行在意的只有一件事:你的還款能力夠不夠、能不能被驗證。這就是開發票的店和不開發票的店,在銀行眼中最根本的差距。

4.1.1 第一扇門:融資

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每兩個月要向國稅局申報一次 401 申報書,全名是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這份報表上的銷售額,是經過國稅局勾稽比對的數字。在銀行眼裡,一疊連續、穩定成長的 401 表,就是市面上公信力最高的營收證明。

如果你又是公司組織、資本額設高一點,授信評估就比較好看。實務上很多老闆要衝刺展店、添購設備、需要週轉金的時候,銀行開口要的第一份文件,就是 401 表及營所稅申報書。

反過來,留在小規模省稅的店家,根本沒有 401 表可以拿,查定銷售額又往往遠低於真實營收,銀行能看的東西少得可憐:開戶要評估、申請支票要考慮、貸款更是綁手綁腳。這時候再抱怨銀行大小眼,其實是你自己先讓銀行看不到你。

4.1.2 第二扇門:企業訂單

不開發票的店,等於自動放棄整個企業客戶市場。公司包場做員工福利、品牌活動的妝髮外包、婚宴與商演的合作案,對方的採購窗口開口第一句話可能就是:「可以開發票嗎?」

對企業來說,拿不到憑證的支出,就是報不了帳的支出,再喜歡你的手藝也比較難跟你合作。

4.1.3 第三扇門:政府資源

還記得疫情那幾年的紓困嗎?有現金補貼與優惠貸款,現金補貼多半是定額,不管你帳上多少錢都一樣。但貸款類的紓困資源就不同了,你的稅籍登記是否合規、有沒有申報記錄,直接決定你能不能申請、能申請多少額度。

當年很多生意不錯、卻長年低報的店家,到了最需要現金的時刻才發現,平常省下的稅,變成了卡在資格審查的門檻。

往前看也一樣:數位轉型補助、青年創業貸款、各種政府輔導資源,審查的基礎全是合規的申報與報表。帳做起來,這些資源才輪得到你。

4.1.4 第四扇門:透明度與合夥信任

把眼光放到最遠:有一天你想讓店繼續跑、但你不想一個人撐,不管是招設計師入股、找人接手部分管理,還是想多開一個據點、讓夥伴一起跑,這些事情都需要別人能看懂這間店在做什麼、錢進來多少、費用去哪了。

帳本在美業的作用不見得是為了頂讓時賣好價,說實話,美業的價值很多是跟著設計師本人和他帶走的客群走,不是跟帳本走。

帳真正的功能是:讓你的合夥人、股東、甚至未來想接班的人,能夠信任這間店、看懂這間店,然後放心一起走。沒有帳,你的每一個擴張動作都只能靠口頭說,信任建立在講話上而不是數字上,合夥關係往往撐不久。

這四扇門背後是同一個道理:申報資料就代表著事業的實力。如果你對稅務跟這些商業往來的習慣不熟悉,找一位專業的會計師,除了處理稅務,也能在帳務結構、銀行往來與這四扇門的順序上給你建議。

4.2 經營者的時間配置

你的時間,是這間店裡最貴的資源。每個月花時間研究怎麼把帳面卡在 19 萬,這些時間本身就是成本,而且是最貴的那一種。

把同樣的時間拿去做三件事,回報完全不同。

  1. 升級系統:把預約、庫存、結帳串起來,讓同仁看得到店的整體數字,整間店一起努力,而不是只有你一個人扛。
  2. 設計薪酬:美業最大的資產是設計師跟美甲師,底薪、抽成、獎金的結構怎麼配,決定了好手留不留得住;留才靠制度,不靠人情。
  3. 經營品牌:客人為什麼指名你,這件事的複利遠大於任何節稅技巧。避稅省的是一筆小錢,制度建好賺的是規模。

4.3 現金流別土法煉鋼

最後一件事,也是多數店家轉成開發票之後的第一個生存課題:現金流。

損益表就像是時速表,告訴你賺錢的速度有多快;現金流量表就像是油量表,告訴你油箱裡還剩多少油。很多店利潤好看,卻在繳稅、發薪、補貨擠在同一週的時候差點斷氣,因為老闆只看時速表,沒看油量表。

具體怎麼做?別再用 Excel 流水帳記到半夜,那是記心安,不是做管理。可以嘗試像藍途記帳這類的雲端記帳系統,把收支、發票、對帳自動化,然後每個月固定看三個數字:這個月實際收進來多少現金、固定支出吃掉多少、距離下一次繳稅、發薪、付貨款還剩多少水位。

當你開始看著油量表開車,5% 營業稅就不再是一個嚇人的數字,而是一筆排得進現金流的固定支出而已。

重點總結

今天的內容,請記住這三條:

  1. 認清法律邊界:理髮業的 1% 豁免,只限純洗、剪、燙、染,一旦兼賣商品或跨足美容服務,且達使用發票標準,就是全店併同開發票。而美業從一開始就沒有這層豁免,平均每月銷售額 20 萬就是門檻,但要注意,只要具備開發票能力,即使月銷售額未達 20 萬也可能被國稅局要求開發票。
  2. 放棄隱身幻想:靠拆分店面、多頭登記或只收現金來壓低帳面營收,在金流透明化與資料勾稽的環境下,只是把補稅、罰鍰甚至刑事風險往後堆;同時,被你壓低的帳面數字,也正在壓垮你在銀行眼中的財務信用,開戶、支票、貸款,處處被打折。
  3. 把合規變成擴張的本錢:先把你的稅籍登記項目盤點一遍,確認有沒有掛了超出純理髮或純美業的複合項目;再把實際月營收、每月進貨、各類支出這三個數字準備好,拿去問你的會計師,估一次開 5% 之後的真實負擔,順便評估要不要在 117 年底之前申請那三年 1% 的行動支付優惠。趁緩衝期把進項憑證機制和記帳建起來、重新算一次定價,等稅率回到 5%,你已經準備好了。

最後,我想問所有正在閱讀本文的美業與理髮業老闆一個問題:你每天早出晚歸,精進技術、服務客戶,到底是為了打造一個可以傳承、可以擴張的品牌價值,還是為了一直停在 19 萬,把事業的天花板釘死在一條稅務門檻上?如果你的答案是前者,今天講的四扇門,就是你的起點。

看到這邊,你已經了解了理髮業與美業的稅務差異,以及 118 年新制的政策方向。接下來你更應該了解,餐飲業在這次制度調整下首當其衝,如何具體利用三年緩衝期完成低成本轉型,這套轉型方法,美業與沙龍完全適用。

想深入了解餐飲業三年緩衝期的完整轉型策略,接著讀這篇:免用統一發票廢止?解析餐飲小店轉型5%營業稅的真實成本與三年緩衝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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