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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協助創業者進行財務規劃的過程中,我常遇到一個經典的場景。經營者神情輕鬆地對我說:「我的團隊剛起步,員工不到五個人,法律說不用強制成立勞保單位,這筆錢是不是可以先省下來?」

雖然在創業初期對每一塊錢都要非常謹慎,不過,從經營者的長遠格局來看,這種省錢的思維,往往是企業曝險的開始。

自從《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的新制上路,徹底改變了遊戲規則。

經營者的盲點:誤將「風險轉嫁」視為「規費負擔」

許多經營者認為,只要不滿 5 人,就可以全權交由員工自行去工會投保。但從法律與財務的觀點,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誤區。

我們必須看懂隱形成本。

保費是確定的、廉價的;而意外賠償責任是不確定的、無上限的。

若未透過法定保險將職災補償責任轉嫁給國家體系,一旦發生意外(例如員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根據《勞基法》,雇主必須承擔全額補償責任。到那時,損失的將不只是金錢,更是經營企業最寶貴的心力與專注。

拆解法規迷霧:未滿五人公司的「三道強制防線」

讓我們把法條語言轉化為經營者必須知道的底線。即使您的公司未滿 5 人(非強制成立勞保單位),只要您聘僱了 1 名員工,法律就強制要求您必須架設以下三道防線:

1. 職業災害保險(強制且關鍵)

這是災保法實施後最重要的變革。過去職災依附於勞保,現在已獨立出來。無論公司規模大小,員工到職第一天就必須投保。這是法規的紅線,也是雇主性價比最高的保命符。

2. 就業保險(保障員工權益)

這攸關員工的失業給付與育嬰津貼。若雇主未投保,導致員工無法申請津貼,雇主必須自掏腰包賠償員工的損失。這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信任問題。

3. 勞工退休金(法定遞延薪資)

雇主必須為員工提繳薪資 6% 至退休金專戶。請記住,這不是稅,這是員工薪資的一部分,是絕對無法規避的法定成本。

若您選擇忽視,除了面臨 2 萬至 10 萬元的罰鍰外,若發生職災,勞保局在給付員工後,會回頭向雇主全額追償。這筆帳,怎麼算都不划算。

負責人的自我修練:雙重佈局下的自由

談完員工,我們來談談身為負責人的您。在小規模公司,您是核心資產。針對負責人本人,我建議採取「風險轉嫁」與「稅務優化」的雙重策略:

  • 職災保險的特別加保: 負責人雖非強制投保對象,但我強烈建議您自願加保。這能保障您在拜訪客戶或工作途中的意外風險。

  • 勞退自提的稅務智慧: 負責人可以自願提繳6% 退休金。這具備抵稅 (每月上限 15 萬 × 6%) 強迫儲蓄的雙重效益,無論是高資產族群或小資族,都可以簡單採用的理財工具。

結語:用架構守護初心

經營的心法,在於「先求不敗,而後求勝」。透過完善的投保架構(就保、職災、勞退),您建立的不僅是合規的體制,更是一道守護家庭與事業的護城河。

若您希望進一步盤點公司的投保策略與風險架構,歡迎預約諮詢,讓我們一起為您的事業打下最穩固的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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