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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集我們學會了,用公司領取境內股利,所得稅是0,聽起來是不是很誘人?很多老闆看完影片,第一個想法就是:「太棒了!我馬上成立一間投資公司,把個人名下的股票全部轉進去,以後領股利就再也不用繳稅了!」

請先等一下!如果你也是這麼想的,那今天這集影片,就要做個大翻轉!因為,這樣做是有風險的。

今天,我們就來談談,用公司投資股票,有哪幾個最致命的風險。

看完本集影片,你將會學到:

  1. 揭開國稅局的照妖鏡:「實質課稅原則」如何穿透你的節稅佈局,讓你面臨補稅加罰的巨大風險。
  2. 戳破租稅遞延的美夢:公司清算時,你多年累積的獲利將如何一次結算,讓你明白遞延不等於免稅。
  3. 避開三大隱藏地雷:除了稅務,你還可能踩到哪些財務、法律上的坑,讓你的資產一夕之間化為烏有。

一、【陷阱一】國稅局的照妖鏡:實質課稅原則

我們直接進入今天最核心的主題:實質課稅原則。你可能聽過這個名詞,但很多老闆對它的理解,都太過輕忽。實質課稅原則,可以說是台灣稅法的帝王條款,它賦予了國稅局一把最強大的武器,是一把可以看穿所有法律形式外觀的照妖鏡。

1.1 什麼是實質課稅原則?

簡單來說,國稅局在判斷一件稅務案件時,看的不是你做了什麼法律形式,而是你做這件事真正的經濟目的是什麼。

我舉個生活化的例子。你跟你太太說:「老婆,我今天晚上要去公司加班。」這是你的形式。但如果你其實是跑去跟朋友打麻將,那打麻將就是你的實質。如果被你太太發現了,你覺得她會相信你說去加班的形式,還是會相信你打麻將的事實

國稅局,就是那位會查勤的太太。它會穿透你設立公司、轉讓股權這些看似合法的形式,去探究你背後真正的實質動機。

其實在過去,國稅局要動用這把武器,在法庭上不見得那麼順利,因為「實質課稅原則」的法源依據比較薄弱,常常引發徵納雙方的爭議。但自從民國106年《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上路後,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其中的第7條,明確地將租稅規避的認定方式寫入了法律,給了稅捐稽徵機關一把尚方寶劍,也讓法院在判決時有了更明確的依據。所以老闆們,千萬不要再用過去的思維,來挑戰現在的稅務環境。以前可以做的事,現在不見得能做了。

1.2 投資公司的三大紅旗

那在用公司投資股票這件事上,有哪些行為,最容易被國稅局的照妖鏡照出原形呢?以下提供三個最明顯的紅旗,你一定要知道:

紅旗一:缺乏實質營運活動

你的投資公司成立之後,除了每年開開股東會、收收股利之外,還有沒有任何其他的營業活動?有沒有嘗試開發新的投資機會?有沒有聘請員工進行研究?如果公司的存在,就只是像一個純粹的存錢筒,功能單一,專門用來收股利,那它「缺乏實質營運」的特徵就比較明顯。

紅旗二:不合常規的交易安排

你成立公司的時機點是不是很可疑?最經典的案例就是,個人股東在得知被投資公司即將要分配鉅額股利的前夕,才匆匆忙忙地成立一間投資公司,然後火速把個人名下的股票移轉給這間新公司。這種操作的意圖太明顯了,就是為了把原本要課徵在個人身上、最高28%的股利所得,轉變成在公司層級,而不計入所得。

紅旗三:可疑的資金流程

你設立公司的錢是從哪裡來的?公司的營運資金是否獨立?一個常見的破綻是,老闆先從個人口袋拿錢借給公司去設立,然後公司收到股利後,又立刻用還款的名義把錢還給老闆個人。這一來一回,錢又回到了老闆的口袋,公司從頭到尾只是個過水的工具,並沒有真正獨立的經濟實體地位。

1.3 真實案例:張老闆的千萬稅單

我們直接用一個真實發生過的案例,來讓大家感受一下實質課稅原則的威力。

張老闆是一位高階經理人,個人綜所稅率是40%。他個人名下持有A公司的大量股票,預計A公司今年要發放1,000萬的現金股利。

如果這筆股利直接進到他個人口袋,要繳多少稅呢?我們用上一集學到的知識來算,假設他選擇對高所得者最有利的28%分開計稅,他需要繳的稅就是 1,000萬 x 28% = 280萬元,另外還有21.1萬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加起來就要301.1萬了,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於是,張老闆成立了一家「發大財投資公司」,資本額100萬,股東只有他自己。接著,他在A公司除權息前,將個人名下的A公司股票,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了發大財投資公司。

幾天後,發大財投資公司順利地收到了A公司發放的1,000萬股利。根據我們上一集學到的,公司收到境內股利,所得稅是0。張老闆覺得自己真是太聰明了,一瞬間就省下了301.1萬的稅費。

但真的是這樣嗎?別忘了,這筆錢雖然免稅,但它會變成公司的盈餘,如果當年度沒有分配出去,隔年就要加徵5%的未分配盈餘稅,也就是50萬元。即便如此,50萬跟301.1萬比起來,還是省很大,對吧?

但幾年後,國稅局找上門了。國稅局發現:

第一,「發大財投資公司」除了收這筆股利,幾乎沒有任何其他業務。

第二,張老闆移轉股票的時機點,就在除息前幾天,動機可疑。

第三,公司收到股利後,有大筆資金以「償還股東往來」的名義,流回了張老闆的個人帳戶。

最終,國稅局引用「實質課稅原則」,認定發大財投資公司的存在,缺乏實質商業目的,純粹是為了規避張老闆個人的股利所得稅。因此,國稅局直接不承認這家公司的存在,將這1,000萬的股利所得,重新認定為張老闆個人的所得。

那要補多少稅呢?國稅局在補稅時,應該要在合法的前提下,站在對納稅人最有利的角度來計算。

既然張老闆是40%的高所得者,如果當初他誠實申報,最聰明的選擇就是採用28%的分離課稅稅率。因此,國稅局就直接以這個對他最有利的稅率來補稅,也就是補徵280萬的本稅,但罰鍰是另外計算的。

你看,一個看似完美的節稅規劃,因為忽略了實質課稅這個大魔王,最終的結果,反而比一開始誠實繳稅還要慘重。


二、【陷阱二】遞延不等於免稅:公司清算的最終稅負

接下來,就算你的投資公司有實質營運,也經得起國稅局的檢驗,你成功地讓公司成為了一個資金蓄水池。然後呢?

我們複習一下上一集的重點:公司獲配境內公司發放的股利,是免納入公司所得課稅的。但如果是公司賣股票所賺取的價差,雖然目前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但這些所得必須計入最低稅負制,計算是否需要補繳基本所得稅額。

所以,公司每年收到的大量免稅境內股利,以及繳完12%最低稅負的資本利得,都可以合法地留在公司裡再投資,享受複利的威力。

但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這些錢,總有一天要拿出來用吧?在你退休、或想結束公司的那一天,這些累積在公司裡的財富,該怎麼回到你個人口袋?

這就帶出了第二個致命陷阱:很多老闆誤以為,放進公司的錢,就跟稅務永遠絕緣了。但真相是,租稅遞延,不等於永久免稅。

2.1 公司清算的最終審判

當一家公司決定要結束營業,它會進入一個叫做「解散清算」的法律程序。簡單說,就是把公司的所有資產變現,還清所有負債,最後剩下的錢,再分配給股東。

這個最後分配的動作,就是你多年來享受租稅遞延的最終審判日。稅法會把你從公司拿回來的錢,跟你當初投入的原始出資額做比較。

等於原始出資額的部分:這部分被視為「股本的返還」,是你自己拿回自己的錢,所以是不用課稅的。

超過原始出資額的部分:這部分,就是你公司多年來累積的盈餘,在稅法上就是你的「清算所得」。這個所得的性質,就跟股利一樣,必須全額併入你清算那一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一樣適用我們上一集提到的股利所得二選一制度。

2.2 李老闆的退休震撼教育

我們再舉個例子。李老闆在20年前,用100萬的資本額,成立了一家投資公司。20年來,這家公司靠著精準的投資,累積了大量的免稅境內股利和繳完最低稅負的資本利得。

今年李老闆決定退休,要解散公司。清算後,公司還剩下2,100萬的淨資產。這2,100萬全部分配給了李老闆。

李老闆會面臨什麼稅務問題?

首先,這2,100萬中,有100萬是他當初的「原始出資額」,這部分是拿回本金,不用課稅。

但剩下的2,000萬,就是他的清算所得。假設李老闆本身就是高所得者,他會選擇對他最有利的28%分離課稅。

光是這筆清算所得,就會讓他產生 2,000萬 x 28% = 560萬的鉅額稅負!另外還有21.1萬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欸!不對阿!為什麼補充保費不是用2,000萬 x 2.11% = 42.2萬?因為股利的補充保費設有上限,最多就是課你21.1萬了。所以,李老闆總共要繳納的稅費為560萬+21.1萬=581.1萬。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公司這個工具,它真正的功能是遞延,是幫你把眼前的、高稅率的個人所得稅,遞延到未來某一個時間點,用另一種方式來結算。所以,投資公司它是一個非常強大的資金保險箱,但它可能不是一個可以讓稅負憑空消失的稅務天堂

如果你在規劃時,只看到了前期的好處,卻沒有把最終的退場成本也算進去,那在你退休的那一天,收到的可能不是愜意的退休金,而是一張讓你措手不及的巨額稅單。


三、【進階風險】不只稅務!投資公司的隱藏地雷

老闆們,以為避開了這兩大稅務陷阱,就高枕無憂了嗎?其實,當你成立一家公司,你就不再只是一個投資者,你是一位經營者。你將會面臨更多財務、法律、甚至人性的考驗。

3.1 財務風險:公司的錢不是你的錢!

這是我在實務上,看到最多老闆會犯的錯:把公司的銀行帳戶,當成自己的私人小金庫。

地雷一:資金貸與股東

很多老闆會覺得,我公司賺的錢,我臨時拿出來周轉一下、買個車、付個頭期款,有什麼關係?帳上掛個股東往來就好了。

關係可大了!首先,公司法規定,原則上公司的錢是不能隨便借給股東的。而且,這在稅務上會有問題。

什麼問題呢?正常來說,借錢會算利息吧?所以公司借錢給股東的借款必須設算利息,設算的意思是說,即使公司沒向股東收利息,國稅局也當作你有收,所以公司在申報所得稅時,必須設算利息收入。

而且,如果公司把錢借給股東,不是為了公司營業需要,而且借了很長一段時間又不收利息,那這種行為的經濟實質就跟公司發股利給你沒有兩樣。

國稅局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把這筆錢,當作是公司發給你的股利,併入你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呢?

而法院在判斷時,看的也是一樣的標準:你們有簽借款合約嗎?有約定利率嗎?有還款計畫嗎?如果都沒有,就很難證明這是一筆真正的借款,而不是變相的盈餘分配。

你看,只是因為一時方便,隨意挪用公司資金,結果可能就是補稅加罰。

地雷二:房地合一稅2.0的穿透風險

除了把公司的錢當成自己的錢,另一個常見的財務風險,就是把投資公司當成萬能的節稅工具,尤其是在高稅負的不動產領域。

有些老闆會想,現在房地合一課這麼重的稅,如果我用公司名義買房地產,以後不賣房子,改賣公司股票,這樣不就等於是證券交易嗎?可以適用比較低的最低稅負稅率嗎?

沒有啦!房地合一稅2.0早就把這個漏洞堵起來了!

這種操作在叫做「特定股權交易」,如果你的投資公司,股權或出資額的價值有50%以上,是由台灣境內的房地產所構成,而且你在交易日前一年內的任一日,直接或間接持有過半數股份,也就是所謂的雙50標準,那你出售這家公司的股權,就會被穿透,直接視為房地產交易,適用20%~45%的房地合一稅!

原本你預期最低稅負12%的稅,瞬間暴增到20%,甚至是45%,非常可怕!而且,從民國112年7月1日起,《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原則上已經禁止私法人(也就是公司)購買住宅用的房屋了,除非是做為員工宿舍、或是其他經過許可的特殊情形。

所以,想用公司來炒房節稅這條路,不是划不划算的問題,是根本就行不通了。

地雷三:持續性的營運與合規成本

還有,成立投資公司,就像買了一台跑車,就算你把它停在車庫裡不開,還是要持續支付牌照稅、燃料費、保險費和保養費。

同樣的,你的投資公司,就算沒有任何交易,每年還是有固定的持有成本。你必須支付記帳費、設址商辦的租金,如果達到一定程度,還需要會計師的查核簽證費。這些都是每年固定要燒掉的錢。

如果你預期的節稅效益,沒有比公司維持成本高出非常、非常多的話,那成立這家公司,就只是在幫自己找麻煩而已,因為你必須承擔稅務風險,而且國稅局哪一年要查,其實也說不準。

3.2 經營與法律風險:最難防的是人性

地雷四:股權借名登記的失控風險

有些老闆為了稅務或其他考量,會把投資公司的股權,登記在親戚、朋友、甚至員工的名下,也就是所謂的借名登記

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很多有錢人很低調,不希望自己的名字被別人知道,偏偏你開公司掛負責人,你的名字就變成公示資料了,大家上網都查得到,所以不得已,只好找人頭來當負責人。

但這是一個極度危險的操作。在法律上,登記在股東名簿上的人,就是對外的合法股東。萬一哪天,你的人頭跟你翻臉了,他可以直接賣掉股票、主張股東權利,甚至跟你爭奪經營權。

曾經發生過的案例,一位老闆把公司的股權登記在一位非常信任的司機名下。幾年後,司機不幸因意外過世,結果,司機的繼承人,也就是他的太太和小孩,就合法地繼承了這些股權。老闆雖然拿出各種證據,證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出資者,但這場官司打得曠日廢時,心力交瘁。

你可能會說,我們有簽私下的合約啊!但這種官司打起來,打到頭髮都白了都還打不完,而且你還不一定能贏。為了低調,卻把整個公司的資產和控制權,都賭在人性上,你覺得值得嗎?

地雷五:家族傳承中的股權糾紛

另外,很多老闆設立投資公司,是為了集中家族資產,方便未來傳承給下一代。這個初衷很好,但如果沒有做好配套規劃,這個資產保險箱,很可能變成家庭戰爭的火藥庫。

想像一下,老董事長過世後,公司股權由兩個兒子共同繼承。哥哥想繼續穩健投資、長期領股利;但弟弟剛創業,急需用錢,希望能賣掉部分資產變現。兩個人理念不合,在股東會上吵得不可開交,導致公司所有決策都停擺。

當然,家族傳承有其他的方式,例如成立閉鎖性公司,或透過股權結構設計,或是成立家族信託等,都是更進階的規劃。但如果只是單純成立一家普通的投資公司,而沒有任何股權協議,就很容易陷入僵局。

這不是八點檔的劇情,而是真實上演的家族悲劇。一個沒有明確接班計畫和股權協議的投資公司,在傳承的那一刻,反而會成為撕裂家人情感的導火線。這也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高資產家族,會設立「家族辦公室」,聘請專業團隊來管理這些複雜的傳承問題。


四、重點總結

在今天的內容結束前,為你總結三個最重要的重點:

  1. 實質重於形式: 國稅局會用實質課稅原則這把照妖鏡,檢視你的投資公司是否有真實營運目的。單純為了節稅而設立的空殼公司,可能面臨被穿透,進而補稅加罰的巨大風險。
  2. 遞延不等於免稅: 公司是個很好用的資金保險箱,但不是免稅天堂。在公司清算的那一天,所有累積在公司裡的盈餘,最終還是要以清算所得的形式,回到個人股東身上,繳納高額的個人綜合所得稅。
  3. 公司治理是根本: 成立公司後,你就是一位經營者。公司的錢不能當私人的錢,房地產的稅務有特殊規定,股權的安排更要小心人性。避開這些財務與法律地雷,你的節稅規劃才有意義。

看到這裡,你可能覺得用公司投資好像危機四伏。沒錯,如果規劃不當,確實如此。但如果規劃得當,它依然是高資產人士最有效的工具之一。

那到底該怎麼做,才能降低你的投資公司的風險,合法地降低帳上盈餘,減少最終的稅負壓力呢?未來有機會我再來針對「公司盈餘管理實戰策略」製作一集能直接幫你省錢的節稅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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