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 月2021 Categories 最新消息, 部落格 Author sytaxesadmin 依稅法相關規定,遺產及贈與稅 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扣除額等,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前一年11月起至該年10月底之12個月平均)較上次調整年度上漲累計達10%以上時,次年起就會按上漲程度調整。這樣的調整機制是為了減輕物價上漲帶來的負擔、反映國人實質納稅能力,跟一般具特定目的的減稅不一樣。免稅額部分,由於110年CPI與調整基期98年相比上漲11.09%已達調整標準,因此, 遺產稅免稅額從1200萬元調至 1333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從220萬元調至 244萬元,111年發生的繼承與贈與案件即可適用。至於其他項目漲幅未達10%而維持不變。 完整調整說明見新聞稿:https://reurl.cc/EZMbva Tags:贈與稅 遺產稅 分享 : Previous Post 111年綜所稅及最低稅負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Next Post 「代購」、「買賣」、「代收轉付」發票開立之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