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我們學會了一人公司把錢拿出來的兩種合法管道:領薪資和分股利。
但光是知道方法還不夠,真正的決策關鍵,在於時機與策略。更重要的是,要避開那些聽起來很誘人,實則讓你萬劫不復的陷阱。例如,報執行業務所得來避稅。
所以,今天這篇文章,就是要為你建立一套企業主必備的財務思維。
學習目標
看完本文,你將會徹底搞懂:
- 執行業務所得的迷思:這真的是老闆拿錢的第三條路嗎?還是個美麗的陷阱?我會給你一個斬釘截鐵的答案。
- 高手的動態策略:薪資和股利到底該怎麼分配?我將用「S型成長曲線」,教你依據公司不同的生命週期,做出最聰明的財務決策。
- 最致命的法律紅線:把公司當提款機,為什麼不只是觀念錯誤,更可能讓你背上「業務侵占」的刑事責任?
一、破除迷思!「執行業務所得」不是你的選項
在我的諮詢經驗中,很多老闆或高收入的業務朋友,會從各種管道聽說,用「執行業務所得」來報稅非常節稅,因為有固定的費用率可以扣,聽起來很美好。於是他們就會跑來問我:「會計師,我可不可以用『執行業務所得』的名義,從我自己的公司拿錢?」
這不是簡單的是非題,因為「執行業務所得」這個所得類別,在稅法上有其嚴格的適用對象。它不是公司負責人從自己公司提取利潤的常規管道,所以並不是只要考慮划不划算而已。
1.1 薪資所得 vs. 執行業務所得
首先,「執行業務所得」在稅務上,為什麼這麼有吸引力?申報「執行業務所得」到底比申報「薪資所得」省多少稅呢?
這要從他們的根本結構差異說起:
1.1.1 「薪資所得」結構:定額扣除。
你領的薪水,在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能減去一個固定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以114年的申報為例,這個額度的上限是 $218,000 。 這代表,不論你的年薪是50萬還是500萬,最多就是扣掉這 21.8 萬。
當然,如果你的年薪是 18 萬,就只能減掉 18 萬。
1.1.2「執行業務所得」結構:定率扣除。
它不是扣一個固定金額,而是直接按你收入的「一定比例」當作費用扣除,這個比例依行業而定。 例如,以常見的「佣金收入」(9A-76)舉例,費用率是 20% 。這代表,你收入的 20% 被直接視為成本,從應稅所得中拿掉,只剩下 80% 要課稅。
1.1.3 案例試算 (薪資所得 vs. 執行業務所得)
我們來實際試算,你立刻就能明白差異:
情境一:年收入 1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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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薪資所得】: $1,000,000 – $218,000 (定額) = $782,000 (應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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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假設是佣金收入, 20%費用率): $1,000,000 x (1 – 20%) = $800,000 (應稅所得)
在100萬這個級距,兩者差異不大,甚至申報薪資還稍微有利一點。
情境二:年收入 5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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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薪資所得】: $5,000,000 – $218,000 (定額) = $4,782,000 (應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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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同樣 20% 費用率): $5,000,000 x (1 – 20%) = $4,000,000 (應稅所得)
差距立刻拉開了! 你的應稅所得瞬間減少了 78 萬。 這就是為什麼,當你的收入越高,那筆固定的 21.8 萬薪資扣除額,就顯得越微不足道;而「執行業務所得」按比例扣除的威力,就會被急遽放大。我們把 $218,000 ÷ 20% = $1,090,000,表示當所得超過109萬時,以執行業務所得的 20% 費用率扣除,就會開始划算了。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會想盡辦法,把自己的「薪資」包裝或轉換成「執行業務所得」。
1.2 誰才能適用「執行業務所得」?
所以,到底誰才適用「執行業務所得」呢?它適用於那些沒有開設公司或商號,以「個人名義」,憑藉其專業性的學識或技藝,獨立提供勞務並獲取報酬的「自力營生者」。
1.2.1 所得代號 9A
這主要適用於有法令規範、通常需領有執照的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等。廣義上也包含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如程式設計師、網頁設計師、SOHO族等。
但國稅局對於執行業務所得的定義是比較嚴格的,你以為你是執行業務所得,不代表國稅局也認為你是執行業務所得,畢竟我們上面有提到,執行業務所得有稅務上的優勢,所以國稅局當然會比較嚴格看待囉!
1.2.2 所得代號 9B
這是專門給「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演講鐘點費」等收入使用的。它最大的好處是,每年享有18萬元的定額免稅額。超過18萬的部分,還可以再減除30%的費用(若為自行出版,費用率更高達75%),剩下的餘額才需要計入所得。
所以,這些專業人士的核心特徵是,他們直接與客戶接洽並收取報酬,他們本身就是勞務的提供者與收款者,所以他們不是受雇者,不是領公司薪水的上班族。當然,也不是公司的經營者。
1.3 重塑問題框架:從「我怎麼用」到「我何時該轉變」
所以,對於公司負責人來說,這個問題真正的討論價值,不應該是「公司負責人如何使用它」,而應該反過來問:「一位年收入很高的自由工作者(執行業務者),應該在什麼時間點,認真考慮成立一間公司來經營事業?」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但在考慮是否划算之前,你必須先釐清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法令有沒有強制你必須辦理登記?
根據稅籍登記規則,如果你有「固定營業場所」(例如實體店面、辦公室、工作室),不論營業額高低,都必須在開業前就辦理稅籍登記。
如果你是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經營者,當你每個月的銷售額達到起徵點,也同樣必須辦理登記。目前的營業稅起徵點為月銷售貨物10萬元,或是月銷售勞務5萬元。
如果法令已經規定你必須登記,那麼「要不要開公司」就不是一個選項了,而是必須這麼做。
接下來,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我們再來比較兩種身份的稅務處理:
1.3.1 以個人身份(執行業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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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結構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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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成本費用的扣除方式比較僵化。這裡你會有兩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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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一:設帳核實認列。這就是你必須保存所有業務相關的單據憑證,像公司一樣記帳,然後「據實扣除」你發生的所有成本。優點是,如果你的實際成本遠高於財政部給的費用率,你用這個方法可以省下非常多的稅 。例如,設計師的費用率是20%,但你的實際成本是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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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二:不設帳,使用費用標準。這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定率扣除」。如果你沒有設帳,國稅局就只能依照財政部頒布的「費用標準」來計算你的所得 。例如,設計師的費用率是20%,這就代表你收入的80%都會被視為應稅所得 。
你可能會想:「那我就選對我最有利的啊!如果我沒設帳,但我剛好某幾筆成本很高,我可以臨時拿出來扣嗎?」
這就帶出了執行層面的魔鬼細節。稅法上,即使你沒有設帳,仍然允許你「逐筆提示」相關的成本費用憑證,向國稅局主張核實減除。
但是,實務上這種做法的舉證過程非常繁瑣。而且,你所提供的憑證,是否能被國稅局認定為「業務直接相關」,也很不確定性。
相較於這種不確定性,剛好就是「公司」這個身份的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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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以公司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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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比較大的彈性與規劃空間。公司可以「核實認列」所有真實發生的營運成本,大幅降低課稅所得額。更重要的是,創辦人可以靈活運用前文提到的「薪資」和「股利」兩種工具,來規劃個人取款的方式、金額與時機,甚至可以選擇將利潤保留在公司,享受稅負遞延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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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行政成本較高,需要記帳費、勞健保費比較高,可能還需要支付登記地址的租金。
1.4 決策的轉捩點
那麼,以「執行業務者身分」經營與以「公司身分」的轉捩點在哪裡?一般來說,當一位自由工作者的年收入持續增長,使其個人的邊際稅率被推升至20%、30%甚至更高時,並且其業務相關的實際開銷也相當可觀,那麼,成立一家公司來經營,通常會變得更具稅務效益。
成立公司,就像是為你的事業,從一台小客車,升級成了一台功能強大的貨卡。雖然保養費變高了,但它的承載能力、功能性與所能到達的目的地,都會大幅升級。
二、不存在黃金比例,只有依循「S型成長曲線」的動態策略
了解了「執行業務所得」的適用條件之後,接下來談一下薪資和股利的問題,幾乎所有老闆都會問的一個問題:「會計師,那到底薪資和股利的黃金比例是多少?我該怎麼分配?」
我的答案是:請拋開尋找固定比例的迷思! 因為,它不是一個靜態的數字,而是一套依據「公司生命週期」而動態演進的劇本。
在這裡,我將採用「企業S型成長曲線」,來幫助你定位公司,並做出最適合當下的財務決策。
2.1 第一階段:導入期
2.1.1 公司狀態
剛成立,產品或服務還在驗證階段,沒人認識。公司通常處於虧損狀態,每一分錢都像救命的血液,需要投入在行銷與產品開發上。
2.1.2 主要目標
活下去! 完成產品與市場的初步驗證,讓路過的人願意走進來,並記住你的價值。
2.1.3 財務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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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策略:「生存薪資」或「零薪資」。創辦人應該只領取能維持個人最低生活需求的薪水,甚至完全不領薪,依靠個人積蓄度日。理想狀況是將年薪控制在個人免稅門檻($446,000)以下,極大化地保留公司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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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策略:絕對的「零股利」。在這個階段通常都是虧損的,因此沒有股利可以發。但如果有賺錢、有股利可以發的話,也建議先不下發放,而是保留在公司,作為業務本身的再投資。因為如果把股利分掉了,公司可能很快就會缺錢了。
2.1.4 核心思維
現金為王。創辦人與公司是「命運共同體」,個人的犧牲是為了換取公司活下去的機會。
2.2 第二階段:成長期
2.2.1 公司狀態
口碑傳開,營收暴增,損益表開始出現獲利。但為了應付人潮,需要投入更多資金在人事、存貨、店面與營運費用上,現金流可能依然吃緊。
2.2.2 主要目標
標準化與擴張! 快速服務不斷湧入的客人,同時維持品質穩定。
2.2.3 財務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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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策略:折扣後的市場薪資。當現金流稍微穩定後,可以開始給自己一份比市場行情打些折扣(例如7-8折)的薪水。這代表公司開始有能力支付你的勞動價值,也是對你前期犧牲的初步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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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策略:持續的「零股利」或「小額股利」。雖然公司帳面賺錢,但這些利潤應該優先用於再投資,以支持高速成長所需的人力與物料,而不是分配出來。此時若分配股利,很可能導致公司成長的油門後繼無力。
2.2.4 核心思維
將利潤轉化為成長的燃料。在追求更大規模之前,必須確保公司的引擎有足夠的燃料持續運轉。
2.3 第三階段:成熟期
2.3.1 公司狀態
公司已進入穩定獲利階段,成長趨緩,但擁有最強勁且穩定的現金流。此時通常被稱為企業的「金牛」階段。
2.3.2 主要目標
優化利潤與尋找第二曲線! 在享受成果的同時,降低成本,並思考除了現有業務,還能做什麼。
2.3.3 財務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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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策略: 全額的市場行情薪資。此時,你應該給自己一份完全不打折扣、與你在外部就業市場上所能獲得的相當的薪水。這不僅是對你價值的肯定,也能讓公司的財務報表更具客觀性,有利於未來的融資或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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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策略: 「策略性的股利分配」或「保留盈餘」。這是你第一次可以真正開始享受股東回報的階段。你可以選擇發放一部分股利來犒賞自己,當然也可以選擇將大部分的盈餘保留在公司,如同我們之前提過的,根據所得稅法,公司需為這筆不分配的盈餘額外繳納5%的稅,為可能的轉型或「第二曲線」的投資儲備銀彈。這點非常重要!
2.3.4 核心思維
平衡現在與未來。在享受當下成果的同時,為未來的成長儲備能量。
2.4 第四階段:衰退期
2.4.1 公司狀態
市場趨勢轉變,來客數或需求明顯減少,公司營收與利潤開始下滑。
2.4.2 主要目標
價值最大化! 決定是要啟動轉型,開始走第二曲線,還是收割品牌的剩餘價值。
2.4.3 財務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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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策略: 「維持或酌減薪資」。薪資策略需視公司的現金狀況而定,但重點已經不在於透過薪資肯定價值,而是回歸到「公司是否仍需要你這項勞務」的純粹成本考量。如果公司需要你來處理善後、收割剩餘價值,那這份薪資就是必要的管理成本;如果你的角色可以淡出,那麼降低薪資、甚至零薪資,才能將最多的現金保留下來,準備下面要談到的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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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策略: 「最大化股利分配」。若公司決定不進行再投資或轉型,而是選擇收割,那麼策略就會是在維持最低營運成本的前提下,將公司剩餘的現金與利潤,盡可能地透過股利方式分配出來,將股東的投資回報最大化。
但這時候要重點考量稅負成本,因為如果分配鉅額股利給你,你明年五月可能就要繳很多綜所稅。而且,重點來了!「綜所稅」這個遞延成本,還不是全部。
你還必須考慮健保帶來的雙重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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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重衝擊:立即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當你單筆發放的股利金額達到 2 萬元,公司在發放的當下,就必須立即為你扣繳 2.11% 的補充保費。這筆錢是當下就發生的現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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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衝擊:未來的「健保投保級距」。 你的股利所得除以 12 個月,作為你這位「公司負責人」的健保投保金額。這會直接墊高你未來一整年、每個月都要繳的健保費。
所以,「最大化股利分配」這個策略,在執行時,你必須把「綜所稅」、「二代健保」和「負責人健保級距」這三筆帳,通通算進來,做全局的成本考量。
這才是真正的,穿透數字,看懂全局。這部份需要長期規劃,建議與你的會計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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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核心思維
優雅轉身走第二曲線,或榨取最後價值。將過去累積的品牌價值,轉化為最直接的現金回報。
2.5 我處於哪個階段?
你可能會問:「會計師,那我怎麼知道我的公司現在在哪個階段?」
這就是關鍵。這四個階段,並沒有一個客觀、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 。不是說年營收破一千萬就叫成長期,也不是開業十年就叫成熟期。
這需要你,創辦人,回到你的全局思維來主觀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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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的核心任務是「驗證市場」還是「快速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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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現金流是「極度乾枯」還是「穩定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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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利潤是該「投入再研發」還是「收割回報」?
所以,讓我們總結一下: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薪資股利黃金比例」。只存在依循「S型成長曲線」的動態策略 。
你的現金策略,是為了服務公司當下的核心目標:導入期(活下去)、成長期(拚擴張)、成熟期(享獲利)、衰退期(最大化收割)。
在對的時間,做對的財務決策。這,才是真正的「穿透數字,看懂全局」。
三、法律紅區!當提款機反咬你一口
最後,也是最嚴肅、最需要特別強調的一點,要建立制度、要分清錢包、不能把公司當提款機。因為如果你越過了那條紅線,後果,你可能承擔不起。
那種「公司帳戶等於我個人帳戶」的行為,在法律上,不叫「拿自己的錢」,它有一個更可怕的名字,叫做「業務侵占」。
你可能會想,一人公司,股東就我一個,哪來的內部糾紛?我要告我自己嗎?這個想法很直觀,但卻忽略了兩個外部的風險:第一是「債權人」,第二是「國稅局」。
這種看似方便的行為,會讓你同時觸犯兩個天條:
3.1 刑事責任的風險
雖然一人公司內部沒有其他股東會提告,但如果公司對外有負債(例如欠銀行錢、欠供應商貨款),你隨意挪用公司資金的行為,就等於是掏空公司資產,直接損害了債權人的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或利害關係人,是有可能向檢調機關提出刑事告發,主張你涉嫌《刑法》上的「業務侵占罪」或「背信罪」。這不只是民事糾紛,而是會留下前科的刑事責任 。
3.2 稅務上的災難性處罰
3.2.1 最常見的後果:設算利息收入
如果你從公司拿錢,在帳上掛著「股東往來」,長時間沒有歸還,也沒有支付利息。根據《所得稅法》的規定,國稅局會認為這是一筆借貸,並依照當年度1月1日「臺灣銀行之基準利率」,設算一筆「利息收入」歸到公司帳上,要求公司為這筆「不存在的收入」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3.2.2 最嚴重的後果:被認定為股利分配
當然,並不是每一筆股東往來都會被這樣認定。但如果這筆錢金額過於龐大、掛帳時間過長,而且完全沒有還款計畫,國稅局有可能引用「實質課稅原則」,主張這根本不是借貸,而是變相的盈餘分配。
一旦被這樣認定,後果就很嚴重了,你個人要面臨鉅額的綜合所得稅補稅及罰鍰。
所以,為了眼前的方便,去冒這種可能讓你身陷囹圄、傾家蕩產的毀滅性風險,真的值得嗎?
四、重點總結
今天我們從策略、迷思到法律,完成了公司財務的最後一塊拼圖。在文章的最後,我為大家提煉出三個最重要的心法:
4.1 嚴守分際,杜絕幻想
「執行業務所得」是給沒有成立公司,而且符合「執行業務所得」定義的自力營生者使用的 ,絕對不是你從自己公司拿錢的選項,這是一個巨大且危險的誤解!
4.2 動態規劃,因時制宜
拋開尋找黃金比例的迷思。 你的財務策略,應該緊密跟隨公司的「S型成長曲線」動態調整。 導入期求生存、成長期拚擴張、成熟期再收穫,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
4.3 嚴守底線,尊重法律
永遠不要公私不分,隨意挪用公司資金。 那不是方便,而是會讓你付出慘痛代價的「業務侵占罪」。 請務必透過合法的薪資與股利程序來規劃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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