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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一定要繳稅嗎?聽說小店戶只要繳1%的稅就好,那如果我經營得很好,變成大店戶的話,可以繼續繳1%的稅嗎?反正國稅局也不知道吧?你覺得呢?

「營業稅起徵點」是多少?

從114年(2025)起,每月銷售貨物達10萬元,或是銷售勞務達5萬元,就開始要繳營業稅了。

其實營業稅起徵點已經18年沒有調整了,上一次調整是96年(2007),這18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幅度約25%,朝野立委與外界一直向財政部反映,應配合物價上漲情形調整起徵點,所以這次才會一併調整營業稅起徵點。

順帶一提,調整前(96年—113年)的營業稅起徵點是銷售貨物達8萬元,或是銷售勞務達4萬元。

調整之後有什麼影響呢?大家都知道台灣是個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為主的國家,全台目前約有50萬家小規模營業人,光是調高營業稅起徵點,預估大約12萬家營業人,享受到減稅的果實,減稅利益約10.68億元。

看到這邊你可能會有點困惑,什麼叫做銷售貨物?什麼叫做銷售勞務?請參考:

▍銷售貨物:

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

▍銷售勞務:

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及設計業及公證業等


未達起徵點,不用辦登記?

分享一個很常見的錯誤,很多人以為未達起徵點,就不用辦理登記,也不用繳稅,這是錯誤的喔!

▍有固定營業場所

營業稅法明文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講白話就是,只要你有實體店面,就要辦稅籍登記,如果你有兩間店面,就要辦兩個稅籍登記,有幾個店面就要辦幾個稅籍登記,每個都有獨立的統編。而且不論營業額的高低,就算完全沒有生意,也要辦登記。所以,就算只是試營運而已,也一樣要辦理登記。

而一開始談到的營業稅起徵點,只是用來判斷需不需要繳納營業稅而已,跟稅籍登記是無關的。舉例,假設你開了一個店面,月銷售額只有4萬,你在開業前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但是因為未達營業稅起徵點,所以不用繳納營業稅。

所以有「固定營業場所」,應該在開始「營業前」辦妥稅籍登記。如果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話呢?也一樣要在開始營業前辦妥稅籍登記呢?尤其這幾年很多人做電商、做網店,蝦皮賣家非常多,如果連在蝦皮做個小買賣,一開始就要辦登記,真的非常麻煩,而且也不知道做不做得起來,如果到時候沒做起來,不就還要辦理註銷嗎?也太麻煩了!

▍無固定營業場所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財政部在109年頒布了一個解釋函令,大意是說:

如果只有透過網路銷售,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話,可以等達到營業稅起徵點,再辦理稅籍登記就好。所以蝦皮的小賣家,如果沒有做門市的,一個月賣不到10萬元的話,是可以不用辦理稅籍登記的。

既然談到網路賣家,我們再講得更完整一些。做網店的賣家都知道,從112年上路的「網路交易稅籍登記新制」,大概的內容是,從事網路銷售的賣家,辦稅籍登記時,要揭露「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還要在銷售頁面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看到這邊你有沒有發現一個問題?如果我是沒有門市的網店,也未達營業稅起徵點,按照109年的解釋函令,是不用辦登記的。

但是112年上路的「網路交易稅籍登記新制」又叫我要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就是要我辦登記的意思。所以我到底要不要辦登記?這不是互相衝突嗎?

針對這個問題你可以放心,這種情況是不用辦登記的,請參考下圖。

▍建議辦理稅籍登記

重點來囉!一旦達到稅籍登記的標準,我強烈建議你,一定要去辦理登記,不僅是因為這樣才合法,而且這樣對你比較有利!

複習一下,要辦理稅籍登記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1. 有實體店面
  2. 沒有實體店面,但是每月銷售貨物達10萬,銷售勞務達5萬

為什麼說辦登記比較有利呢?因為如果你辦理稅籍登記,而且屬於小規模營業人的話,營業稅的稅率只有1%,非常的低。

但是如果你沒有辦登記,等到你營業額大了之後,不小心被同業或是客戶檢舉,甚至是被國稅局稽查到,你應該登記而沒登記的話,國稅局核課你的營業稅可能會是5%,而且還有罰鍰,得不償失。所以建議你,

  •  該登記就登記,不要為了省那一點點的稅金,因小失大。


▋減輕稅負

到底調高營業稅起徵點,減輕了多少稅負呢?對哪些人真的有減到稅呢?

前面有談到,大約有12萬家的企業受惠,我認為尤其是對「一人公司」很有幫助,這邊講的一人公司是一個概念,不是真的公司組織,如果是公司組織,一定不會是小規模營業人。

真正享受到減稅好處的創業者,像剛剛提到的「一人公司」,例如自媒體、自雇者、專業服務,甚至是做小買賣、小生意的個體戶,減稅都會很有感!而且減的不是只有營業稅,還有綜所稅。小規模營業人的稅金真的非常省,要繳的稅只有兩種:營業稅、綜所稅。

▍營業稅

營業稅固定就是1%,以國稅局核定的銷售額乘以1%,就是要繳納的營業稅。稅單是由國稅局發單,店家不用自己算,也不用申報,固定以3個月為一期,將稅單寄到營業地址,你只要記得按時繳納就行了。

▍綜所稅

總所稅怎麼算呢?其實國稅局也會幫你算好,你在5月份申報個人綜所稅的時候,就會發現所得欄位有一筆「營利所得」,這就是小規模營業人全年度賺的營利所得,由國稅局幫你算好,帶入系統。

至於這筆營利所得會增加你個人多少綜所稅呢?就要看你的課稅級距是多少了,目前課稅級距最低是5%,最高是40%。如果你的家戶所得很低,可能就繳5%,甚至不用繳,但最高也可能繳到40%,所以繳多少稅,要看你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所得狀況而定。

如果要自己算的話,只要記得純益率6%這個數字就可以了,意思是說,國稅局當作你做100元的生意,只賺6元。

▍舉例

假設國稅局核定,月銷售額12萬

  • 每一期的營業稅=12萬×1%×3個月=3,600
  • 全年度的營業稅=3,600×4期=14,400
  • 全年度的營利所得=12萬×6%×12個月=86,400
  • 綜所稅=86,400乘以課稅級距(5%-40%)


調高「使用統一發票標準」?

這幾年一直有人在討論小規模營業人的問題,小規模營業人就是一般常聽到的小店戶、收據戶。

指的是: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平均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20萬元。如果被國稅局核定為小規模營業人的話,可以免開立發票,只要繳納1%的營業稅就好,非常省。月銷售額達到20萬元的話,當然就要開始使用統一發票了。

如果你對小規模營業人的議題有興趣,請參考EP.44 【人氣店家免開發票?】揭開餐飲業背後的稅務秘密:小規模營業人。我們有做很詳細的介紹。

話說之前有立委提案,想要把使用統一發票標準從月銷售額20萬提高到50萬。

因為月銷售額20萬的標準,是民國75年訂定的,已經過了將近40年都沒有調整過,這40年來CPI都不知道漲多少了。

據這位立委的說法,當時20萬元可以請11位員工,現在請不到2個半,我是不知道他說當初的20萬元可以請11位員工,是真的假的?但這40年來,物價不知道漲幾倍了,而使用統一發票標準20萬,卻穩如泰山,一動也不動,就這麼過了40年,所以立委才提出來討論。

直接講結論,最後的結果是,目前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一樣還是20萬,並沒有往上調。意思是說,只要月銷售額超過20萬,就是一般營業人了,也就是大店戶或是發票戶,需要開立統一發票。


「小規模營業人」問題大

▍推計課稅

其實小規模營業人是一個很奇特的存在,如同剛剛介紹的,在計算營利所得時,銷售額乘以純益率6%,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第一個,銷售額並不是實際的銷售額,而是國稅局幫你核定的。

第二個,純益率6%也不是實際的利潤,而是國稅局幫你核定的。

我們竟然用估計的金額乘以估計的比率,計算出營利所得,這真的很特別。而這種課稅方式叫做推計課稅,推計課稅的原因之一,簡單說就是成本考量,因為如果以正常的方式報稅及課稅的話,對於徵納雙方成本都太高了。

想想看,全台有50萬家的小店戶,這麼多的小店戶,國稅局要怎麼向他們課稅?國稅局勢必要付出巨大的稽徵成本,結果只課了一點點的稅,因為小店戶的銷售額就是很低,所以對國稅局來說像是白作工,而且國稅局根本沒有這麼多人力。

對小攤販、小商家這種小店戶來說,通常也沒有報稅、記帳的能力,或是覺得報稅太瑣碎,根本不想報稅,所以對於小店戶來說,遵循成本也太高了。

既然如此,要怎麼解決課稅的問題呢?就是以推計課稅的方式進行,以推計的銷售額乘以推計的純益率6%,就搞定了,大幅降低徵納雙方的成本,一舉兩得。

這邊我想問問看,你覺得純益率6%合理嗎?覺得太高或是太低呢?歡迎你留言討論喔!

▍核實課稅

相對於推計課稅來說,另一種課稅方式就是核實課稅,比較符合一般我們所理解的課稅方式,將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就是店家賺的,國稅局就針對店家賺的部分來課稅,這種方式叫做核實課稅。

不管怎麼看,應該都會覺得核實課稅比較正常吧,比較公平。但推計課稅這種設算的課稅方式,之所以可以存在好幾十年,都不會被廢掉,可見還是有他存在的必要,因為這麼多小規模營業人,為了降低徵納雙方的成本,要廢掉可能也很難。

▍廢除「小規模營業人」?

這樣聽起來,小規模營業人確實有它存在的必要,為什麼沒事會想要廢掉呢?

先講結論,從實務上來說,小規模營業人是個稅務黑洞。我這樣講一定會得罪到很多人,但先別急著炸鍋,如果你是小店戶的話,你先聽聽到實務上的運作是不是這樣?

假設你開了一間免用發票的小店戶,有一天你向廠商進貨,或是購買店裡要用到的東西,當你付款給廠商時,廠商說開發票要加5%,你會為了拿發票付這5%嗎?應該不會吧!

如果你對開發票加稅金的議題有興趣,請參考EP.53【發票稅金加幾趴?】手把手教你速速搞定,創業必知!我們有做很詳細的介紹。

那麼,這間廠商沒有開發票,是不是就逃漏稅了?而且就算廠商沒有跟你多收5%,你可能還是不會拿發票,因為拿發票的話,你就可能被國稅局掌握你的進貨資料,而國稅局可以依照你的行業型態,以進貨金額反推你的營業額。

所以一般來說,小店戶不太會向上游拿發票,因為拿了沒用,反倒增加稅務風險。雖然說小店戶拿進項發票確實可以抵稅,但是只能抵稅額的十分之一,有抵跟沒抵差不多,沒抵還比較省事。

除了不拿進項發票以外,小規模營業人常見的問題還有:低報租金支出、低報或未報員工薪資、低報勞健保及退休金,甚至未投保!

▍小店戶有哪些問題?

問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如果你是小規模營業人,而且你有雇用員工的話,你有幫員工照實投保勞健保、提列退休金嗎?

即使你是五人以下的單位,政府沒有強制投保勞保,但還是必須幫員工投健保、就保(就業保險)、職保(職業災害)、退休金,這些都有做到嗎?

另外還有薪資扣繳憑單,有照實申報嗎?如果沒有照實申報,無論是報太高或是報太低,其實都會損害勞工權益。

你可能會說,如果這些都保的話,成本真的太高。沒錯,這些都投保的話,成本大約是投保額的20%,非常高!當然,我們知道小商家做小生意,其實是很辛苦的,根本就沒賺那麼多,結果還要付這麼多額外的成本,我們也接觸了很多的小商家,也了解大家的難處,但這20%的勞健保及退休金,確實就是請員工必須支付的人事成本,很貴,但真的建議你,還是要幫員工投保,以免哪天不小心出事了,賠都賠不完。

如果你對投保勞健保的議題有興趣,請參考EP.59【出事你要扛!】勞健保操作風險大公開!絕對不能踩的4大勞健保雷區,我們有做很詳細的介紹。

你可能會說,這些問題已經存在好幾十年了,而且又不是只有小店戶才這麼做,很多一般的中小企業都這麼做。你說的沒錯,確實很多中小企業都這麼做,但是想想看,有使用發票的營業人,是需要記帳及報稅的,所以他們除了考量人事成本之外,還要考量到帳務及稅務,簡單講就是,不能做得太離譜。

但小店戶不用記帳、不用報稅,基本上是處於沒什麼人管的狀態,所以小店戶雇用的員工,無論是薪資扣繳憑單金額的問題,或是投保的問題,比起大店戶來說,確實是嚴重很多!

另外,低報房屋租金也是很普遍的問題,這些問題我們就不一一深入探討了,大家心照不宣。總之,這些問題影響的層面很廣,除了影響稅負的公平性,更重要的是,也損害了勞工權益。

當然,這只是我實務上的觀察,不見得一定是對的,如果你有任何看法,都非常歡迎留言討論。

再分享一個實務上的觀察,很多消費者會出現一個疑問,當他去購物時,不知道這家店會不會開發票給他?正常的情況,付錢時店家就會順便給客人發票,無論是紙本發票或是掃載具。

如果沒拿到發票的話呢?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店家應該要開發票而沒開,就是逃漏稅。另一種是小店戶的商家,他本來就合法的不用開發票。但消費者可能分不出來,這家店屬於哪一種?

照理說小店戶應該要在櫃檯貼一張黃色的「免用統一發票」的貼紙,讓消費者看到貼紙就知道這間店是合法不用開發票的,但很多小店戶沒有貼,因為那張貼紙真的太醜了,醜到店家不願意貼,也因此造成一些小糾紛。


小店戶轉大店戶

我們假設一個情境,如果你原本是小店戶,月銷售額只有12萬,因為不到20萬,所以被核定為小店戶。最近生意越做越好,現在月銷售額有20萬了,你會主動去申請使用統一發票嗎?

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對吧?考量點很多。雖然稅法規定,營業人必須主動申請使用統一發票,但真的會主動申請的店家有多少?

小店戶轉成大店戶,常見的情況有以下三種:

  1. 被國稅局掌握,進而要求店家開立發票。
  2. 同業眼紅,看你的生意太好所以檢舉,或是被客戶檢舉,可能有些客戶覺得,為什麼你生意這麼好,卻不用開發票,所以憤而檢舉。
  3. 店家真的主動申請使用發票,可能的原因也有很多,例如店家真的很守法;或是一直有客戶來索取發票,尤其你的客戶是公司行號的話,通常會希望拿到的是發票,而不是收據,他們拿去公司報銷比較容易;或是覺得開發票對店家的形象比較好,客戶知道你有開發票,對店家的好感度會上升。

如同剛剛提到的,店家一旦被核定為小規模營業人之後,很少有店家會主動去轉為使用發票的大店戶。為什麼?因為成本增加很多啊!這是最現實的考量,而從這邊就會發現一個大問題:

  • 定價
▍定價

假設我的商品原本賣100元,但是轉為大店戶之後增加了很多成本,我評估增加的成本是10元,所以我的定價調整為110元,光從定價來看,我的競爭力是不是就下降了?跟其他性質類似的店家來說,一樣的東西,他賣100元,我賣110元,你覺得消費者會向誰買?

所以,小店戶沒有主動轉為大店戶,對於大店戶是不公平的,大店戶的定價硬生生就是比小店戶還要高。除此之外,沒有主動轉為大店戶,當然就是標準的逃漏稅囉!

▍增加多少成本?

說了這麼多,到底轉為大店戶之後,會增加多少成本呢?一般來說有以下4項:

1.營業稅

營業稅從原本小店戶的1%,變成開發票的5%,而且是每一筆交易都要開發票,不是選擇性的開,有任何一筆漏開的話,就是逃漏稅了。

選擇性的開發票,在餐飲業尤其嚴重,客人有要發票,店家才開給他,客人沒要就算了。但自從電子發票普及後,這個狀況有改善一點,因為餐飲業通常會使用pos機,而pos機綁定開立電子發票的系統,所以選擇性開立發票的情況有改善一些了。

我們知道賣東西開發票,要繳5%營業稅,但是你向廠商進貨、進料,以及店家的日常營運支出,你付錢出去而取得發票的話,當中的5%進項稅額,是可以用來抵稅的。

舉例來說,賣1萬元的商品,開發票的5%營業稅是500元,而你向廠商進貨,以及林林種種的營運費用,所取得發票的金額是8千元,5%營業稅是400元,因此要繳納的營業稅就是500元-400元=100元。

這邊要留意一下,不是所有的進項發票都可以扣抵營業稅,例如餐飲業很多的食材發票,是免稅的,不能扣抵營業稅。如果你對於【哪些發票可以扣抵營業稅】這個議題有興趣的朋友,邀請你在下方留言,我們未來再做一集來介紹。

整理一下,小店戶轉為大店戶,營業稅會增加多少呢?三個重點:

  1. 銷售額從原本核定的金額,變成實際開發票的金額
  2. 稅率從1%變成5%
  3. 營業稅金額由兩個因素決定:
  • 開發票金額的5%
  • 取得可扣抵發票金額的5%
2.綜所稅

無論是大店戶或是小店戶,行號本身都不用繳稅,而是將行號的營利所得分配到個人身上,再由個人去繳綜所稅,所以重點在於營利所得到底是多少?

小店戶(收據戶)

小店戶的營利所得怎麼來?再幫大家複習一下,全年度的銷售額乘以純益率6%,算出來的金額就是你的營利所得。銷售額怎麼來?由國稅局核定的固定金額。純益率6%怎麼來?也是由國稅局訂好的趴數。

舉例:假設國稅局核定,月銷售額12萬

  • 全年度的營業稅=12萬×1%×12個月=14,400
  • 全年度的營利所得=12萬×6%×12個月=86,400
  • 綜所稅=86,400乘以課稅級距(5%-40%)

大店戶(發票戶)

大店戶的營利所得怎麼算呢?因為大店戶的營利所得要由店家自行申報,而不是像小店戶由國稅局核定,所以營利所得的金額就來自於帳上的利潤。理論上,帳上利潤越高,營利所得就越高,帳上利潤越低,營利所得就越低。

聰明的你一定會問:怎麼樣讓帳上的利潤低一點?因為我想省稅!

其實這就是我們上面討論過的:核實課稅 vs 推計課稅,這當中細節太多了,但我認為對企業主來說,只要掌握一個核心就可以了:利潤=收入-成本-費用。

這不是廢話嗎?這看起來確實很廢話,但這就是企業主需要深入了解的部分,

  • 如何增加收入?如何降低成本?如何增加成本所產生的效益?如何節約費用?

這些問題各自展開,都有很多可以優化的地方,非常值得企業主去探討、學習以及測試的,仔細去了解的話,你就會發現,這個簡單的公式,就是企業經營的根本(加強效果)。

3.記帳費(可能有)

轉成大店戶之後,就開始需要記帳報稅,有些店家會選擇委託事務所,有些店家選擇自行申報,主要看店家有沒有時間及能力處理。不過如果店家沒有特地花時間學習財務、稅務的話,通常會委託給事務所申報,比較省事,但相對的就會有記帳費的支出。而老闆可以把時間花在其他更有價值的地方,例如開發客戶、改善作業流程。

但並不是委託事務所處理,老闆就不用管帳了,因為通常事務所做的是外帳,就是申報給國稅局用的。而公司實際的損益、現金流等營運狀況,要看內帳才看得出來。

內帳哪裡來?通常是老闆自己要把內帳記清楚,畢竟這些資料不適合給員工處理。

如果你對公司帳務的議題有興趣,請參考EP.4【中小企業須知】一套帳 vs 兩套帳:帳務管理、財務策略與稅務風險大解析!我們有做很詳細的介紹。

4.平台使用費(可能有)

如果你使用電子發票的話,通常會透過加值中心的系統開立發票,所以會有平台使用費。

至於費用是多少?每家廠商的收費方式不一樣,可能會有不同的方案,可以依照你的需求去詢價。

額外考量

小店戶轉大店戶,除了以上談到的,可能有4項成本會增加,另外還有兩件事也不容忽視:

1.保存發票收據

因為要記帳報稅,所以必須開始有取得進項憑證的習慣,所有營運的支出,都盡可能拿到發票或是收據,才能報稅記帳。

如果有些店家不僅沒開發票,甚至連收據都沒有,對於記帳來說就比較不ok了。

2.與事務所溝通

這是很多店家誤會的地方。店家將記帳報稅的業務委託給事務所處理,事務所是「代替」店家記帳報稅,而交易的實際情形,當然只有店家自己知道,事務所是不會知道的。

當事務所拿到店家的發票、收據,有時候光看發票是無法確認這筆支出的實際內容,例如發票的內容摘要寫得不清不楚,寫個「服務費」,誰知道是什麼的服務費?所以這時候事務所會詢問店家,服務費的實際內容是什麼?

我知道有些店家會覺得事務所很煩,怎麼不自己處理好就好,什麼都要問!但交易的實際內容真的要問店家才知道,例如還有扣繳憑單申報,每年一月份要申報扣繳憑單,所以事務所會請店家提供,需要申報薪資扣繳憑單的薪資表,因為事務所不會知道店家有哪些員工?什麼時候到職?薪水多少?他的基本資料?

這些都需要店家提供,事務所才有資料可以申報。所以,下次事務所跟你聯絡時,請不要覺得很煩,趕快把需要的資料提供給事務所就好了。


我的建議

我強烈建議你,當你有以下兩種情況之一,一定要去辦理登記,因為這麼做除了合法之外,還對你比較有利:

有實體店面
沒有實體店面,但是每月銷售貨物達10萬,銷售勞務達5萬,
因為如果你辦理稅籍登記,而且屬於小規模營業人的話,營業稅的稅率只有1%,很便宜。

但是如果你沒有辦登記,等到被國稅局稽查到,你應該辦登記而沒有辦登記的話,國稅局核課你的營業稅可能就是5%,而且還有罰鍰,得不償失。

所以我建議你,該登記就登記,不要為了省那一點點的稅金,因小失大。

▍利於向銀行貸款

大店戶看起來成本增加很多,營業稅、綜所稅、記帳費、平台使用費,這些都會增加,而且還多了要保存發票的工作,甚至還要跟事務所溝通,想到就覺得累!

但其實大店戶沒有這麼糟啦,而且有個最大的好處,也是經營企業一定要學會用的方法:

  • 融資

你一定聽過這句話:有錢人是用別人的錢來幫自己賺錢,對於店家來說也是一樣,取得資金、用錢來賺錢往往才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你是小店戶,通常很難向銀行借到錢,試想一下,如果你是銀行,你會想借錢給小店戶嗎?應該不會吧!因為你不確定小店戶有沒有能力償還本金和利息。

而且對很多行業來說,沒有足夠的資金,是很難把店經營好的,假設你手上只有10萬元,那你就只能做10萬元的事,但如果你可以向銀行借到100萬,你就可以做到100萬能做的事,這兩個的發展是天差地別的!一個是用自己手上少少的錢,慢慢地賺錢;另一個是用銀行借來的錢來賺錢,你想要成為哪一個?

  • 一對一線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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