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稅法相關規定,綜合所得稅 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年度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就會按上漲程度調整。 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111年度適用的CPI與上次調整年度(106)相比上漲4.17%,達調整標準。
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因107年度施行所得稅制優化而調高過,以該年度為調整基期,111年度適用的CPI與107年度相比上漲3.35%,達調整標準。 昨日,財政部正式公告111年度綜所稅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等項目調整結果,112年5月報稅適用! 此外,也告訴大家一個觀念,這樣的自動調整機制是為了 反映國人的實質納稅能力、減輕物價上漲帶來的負擔,與一般具特定目的的修法減稅不一樣喔! ⠀⠀ 新聞稿看更多:https://reurl.cc/2ok8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