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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18年沒有調整的「營業稅起徵點」終於動了!從114年起調高25%,預估約12萬家營業人受惠,減稅利益約10.68億元。

▋什麼是「營業稅起徵點」?

由財政部規定的,每月銷售額達起徵點,才開始課徵營業稅;未達起徵點就免營業稅。

▋現行規定

銷售貨物:每月8萬元

銷售勞務:每月4萬元

▋114年起新規定

銷售貨物:每月10萬元

銷售勞務:每月5萬元

▋有什麼影響?

降低創業者稅金的負擔,尤其對「一人公司」很有幫助(一人公司是概念,不是公司組織),例如自媒體、專業服務,甚至是做小買賣、小生意的個體戶,減稅都會很有感!而且減的不是只有營業稅,還有綜所稅。

▋如何區分銷售貨物、銷售勞務?

銷售貨物: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

銷售勞務: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及設計業及公證業等

▋補充:什麼是「小規模營業人」?

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舉例:買賣業的月銷售額15萬,因為還不到20萬,因此就是「小規模營業人」(簡化說明,詳情請看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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